加固改造规范一般指《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其历次版本及活荷载取值如下: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其中规定如下:
1.1 本规范适用于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混凝土结构及复合材料的结构补强加固工程。
1.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构筑物的结构补强加固工程。
1.3 本规范适用于结构补强加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4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和构筑物的结构补强加固工程,不适用于因灾害引起的结构补强加固工程。
1.5 本规范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和构造设计,以及地震烈度6~9度的地区。
1.6 本规范不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设计。
1.7 本规范不适用于结构耐火设计。
1.8 本规范适用于环境条件为无侵蚀性介质和无振动作用的结构补强加固工程。有侵蚀性介质作用的结构补强加固工程,应按有关标准专门研究。有振动作用的结构补强加固工程,应按有关标准专门研究或采用可靠有效的构造措施。
1.9 本规范不适用于既有建筑结构的抗震加固工程。
1.10结构设计所采用的荷载,应包括恒载、活载和其他有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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