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结构制作主要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
工艺流程:
钢材复验─→钢材矫正→放样号料→切割下料→组装成型→部件焊接→变形矫正→划线钻孔→喷砂除锈油漆→结构验收→提议安装
2.1钢材的复验:
为确保焊接质量, 在备料前对所用的钢材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复验,保证符合图纸要求的材质。
2.2钢材矫正:
根据本工程的设计,轻钢用板多为薄型钢板,在焊接钢柱、钢梁要求板材平直,但由于薄型钢板易产生凹凸不平再加之剪切下料也易变形,焊接面型时必须进行矫正。
2.3放样号料:
钢结构下料是第一道工序, 该工程采取图纸下料法, 直接按图纸所示的尺寸在钢材上按1:1的比例划线下料, 允许偏差不超过1mm。
(1)号料前必须了解原材料的钢号及规格,检查原材料的质量,如有疤痕、裂纹、夹灰、厚度不足的现象时应调换材料或取得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2)加强计量管理,严禁使用未检验、检验超期、无检验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和非法计量单位。
(3)钢板或型材采用气割切割时,要放出手动气割或自动气割的割缝宽度:
自动气割割缝宽度为3mm;
手动气割割缝宽度为4mm;
(4)在号料的过程中,应随时在样板、样杆上记录下已号料的数量,号料完毕则应在样板和样杆上记下实际数量,写上“完”或“全”字样和号料日期。并妥善保存好样板和样杆。
(5)号料所画的石笔线粗细以及在弹线时的粗细不得超过1mm。号料允许的公差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公差值(mm) |
1 | 长度 | ±1.0 |
2 | 两端孔心距 | ±0.5 |
3 | 对角线差 | 1.0 |
4 | 相邻孔心距 | ±0.5 |
5 | 两排孔心距 | ±0.5 |
6 | 冲点与孔心距 | ±0.5 |
2.4切割
(1)下料前必须按图纸要求复查材料规格、型号、材质炉号和批号。
(2)下料时必须严格按技术人员的交底下料单下料,每件料必须用工整、明显的字样标明图号、件号数量。
(3)各构件下料数量一定要记录清楚、准确,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切割前,应将钢板表面的油污、铁锈清除干净。切割时如发现断面裂纹或夹渣等缺陷应及时向技术人员处理。
(5)零件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手工切割 ±1.5mm
自动切割 ±1.0mm
精密切割 ±0.5mm
2.5组装成型:
(1)该工程的梁、柱设计型钢, 在组装前必须熟悉图纸和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
(2)零件拼装时翼板与腹板的对接焊缝要错开200mm。
(3)点焊缝长度不小于40mm,间隔不大于350mm,焊脚不应小于焊缝的1/4。
2.6部件焊接:
(1)组装成型后采用门式埋弧自动电焊机MAZ-1000焊接, 焊缝要求按图纸所示要求进行。
(2)焊接过程中如发现气孔、夹渣、未焊满等缺陷时应及时修补,发现裂纹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3)做好自检、互检、复检,准确做好记录。
2.7部件装配:
(1)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做好零件清点工作。
(2)按图纸放样,放样后及时请技术人员检查方可进行装配。
(3)放样经检查核实后,以1:1大样制作样板,测量下料尺寸,并做记录。样板必须标注明显的中心线和角度线,同时标注图号、编号、数量。
(4)装配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所装配件的数量,做好原始记录。
2.8端板焊接:
(1)焊接前需经工序交接手续,未办交接或发现装配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拒绝施焊。
(2)对接焊缝须设置引弧板必须在其上进行。焊接完毕取掉引、熄弧板,并将飞溅、气孔、弧坑、咬边等缺陷修补或清除干净。
(3)做好自检、互检,质检员具体监督检查。焊工必须在自己的产品上做好钢印记录。
2.9变形矫正:
焊接变形是钢结构的制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特别是该工程大部分采用的是薄型钢板,在焊接受热后更容易造成侧向弯曲变形,给制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构件焊接后采取矫正机矫正,对腹板的变形采用加热变形法矫正。
2.10划线钻孔:
柱、梁矫正完成后进行螺孔的划线工序, 必须以柱、梁的轴线为基准,按图纸要求划出各部位的尺寸,并配备划线样板,采取双控,使每件梁、柱的尺寸都必须保持一致,同一尺寸的梁、柱必须达到互换要求,孔的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mm。
2.11除锈:
(1)本工程采用抛丸机除锈,采用1.5-3mm丸粒,压缩空气压力为0.4-0.6MPA(不含水分和油脂),处理后基材表面粗糙度要求达到SA21/2级呈灰白色。
(2)端板等除锈要求较高的产品,必须经专检员评定合格后,方能进行组装。
(3)钢构件组装后再进行整体喷丸除锈。
(4)喷丸后构件必须达到标准,必须经专检员评定合格,否则重新喷丸。
(5)经抛丸除锈的产品原则上当班必须喷涂完毕。
2.12摩擦面处理:
(1)本工程使用高强螺栓连接的钢结构件,要求摩擦面具有一定的摩擦系数,摩擦系数>=0.45。工程采用抛丸处理以确保其抗滑移系数达到设计要求。
(2)处理后的摩擦面要妥善保护,如有自然生锈,一般生锈期不得超过90天。
(3)高强螺栓连接面应平整(不平度〈1.0mm)。当有间隙时,其间隙不大于1.0mm可不处理;间隙为1-3mm时应将高出的一侧磨成1:10的斜面,打磨方向与受力方向垂直。
(4)出厂前做抗滑移系数试验,符合设计值要求,并按同一方法做好三件,以用做施工部门复检。
2.13予拼装:
(1)予拼装每批10-20%,但不少于一组,或按设计要求和规定。
(2)予拼装中所有构件应按施工图控制尺寸,各杆件的重心线应交汇于接点中心并完全处于自由状态,不允许有外力强制固定。单构件支撑点应不少于二个支撑点。
(3)所有进行拼装的构件,必须经专检员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相同的构件,应能互换,而不影响几何尺寸。
(4)按有关规定不能通过的孔,允许修孔(铰、磨、刮孔)。修孔后仍超过规范的,允许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材焊补后,重新制孔。
(5)质检员对予拼装的构件做好拼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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